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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如何收集证据并获得紧急保护?

05-08-26 MTParners

第282/2025/NĐ-CP号议定扩大了”经济暴力”的定义,第66/2025/TT-BCA号通知加强了对”禁止接触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家庭暴力受害者现在拥有更多法律工具,既可用于离婚诉讼,也可用于自我保护。

家庭暴力不再仅限于殴打。控制配偶的钱财、在精神上孤立对方、或以言语威胁,如今同样被法律认定为家庭暴力——并可作为法院受理单方离婚请求的依据。自2025年12月15日起,第282/2025/NĐ-CP号议定正式对控制配偶财产、收入的行为处以最高3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加之第66/2025/TT-BCA号通知规定,乡级公安须在收到禁止接触令后1小时内指派监督人员,越南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今拥有了更多法律工具来保护自己并支持离婚诉求。

家庭暴力——法律明确承认的单方离婚理由

2014年《婚姻家庭法》第56条规定,当夫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婚姻目的无法实现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离婚请求——其中家庭暴力行为是法院审理时的典型依据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01/2024/NQ-HĐTP号决议作出具体指导:只要证据充分,家庭暴力即可作为法院受理单方离婚请求的依据,无需反复经过冗长的调解程序。

2022年《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将家庭暴力分为四类: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及经济暴力——相比传统上仅限于身体伤害的理解,这一定义有了显著扩展。

自2025年12月15日起:”经济暴力”——控制钱财正式受到处罚

第282/2025/NĐ-CP号议定(2025年10月30日颁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取代第144/2021/NĐ-CP号议定)在第44条中新增了经济暴力这一独立类别:为使家庭成员在物质、精神或其他方面产生依赖,而控制其财产或收入的行为——罚款金额为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

这是一项值得关注的新规定:此前,”扣留配偶全部工资””隐瞒家庭收入”或”禁止配偶工作以造成经济依赖”等行为往往被视为家庭内部事务,难以通过行政处罚手段处理。如今已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若已作出处罚决定,该决定还可作为离婚案件中证明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

紧急保护措施:禁止接触令与新的监督机制

根据指导《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实施的第76/2023/NĐ-CP号议定,当家庭暴力行为危及受害者生命、健康时,受害者(或其监护人、合法代理人)有权请求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作出禁止接触决定。被禁止接触者不得在100米范围内靠近受害者(除非有防护屏障隔离),也不得使用电话、社交媒体等方式继续实施暴力。

公安部于2025年7月21日颁布、自2025年9月4日起施行的第66/2025/TT-BCA号通知进一步加强了执行环节:乡级公安在收到禁止接触决定后,必须立即指派监督人员,并在1小时内通知相关各方,同时须建立并管理执行情况跟踪档案。相比以往禁止接触令因缺乏具体监督机制而往往流于形式的情况,这是一项切实的改进。

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如何才能被法院采信

  • 向乡/坊公安报案时形成的工作记录。
  • 依据第282/2025/NĐ-CP号议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有)。
  • 与暴力所致伤害相关的伤情鉴定结果及就医记录。
  • 能够证明精神或经济暴力行为的短信、录音、照片及证人(邻居、亲属等)证词。
  • 禁止接触决定(如已申请)——既是保护措施,也是间接证明存在暴力行为的证据。

实际影响

将”经济暴力”明确纳入法律,使得此前难以举证的情形——如控制钱财、精神孤立——如今有了行政依据支持离婚申请。禁止接触令监督机制的收紧,也有助于缩短受害者在等待法院审理期间遭受暴力的时间。

建议

对于正遭受家庭暴力的个人:一旦发生暴力行为(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应及时向乡级公安报案以形成证据档案;若感到受到威胁,应主动申请禁止接触决定;应系统性保存与财务控制相关的短信、录音、账单等资料。建议在提起单方离婚诉讼前咨询律师,从一开始就建立完整的证据档案,避免因法院多次要求补充材料而拖延案件进程。

MT&Partners律师事务所拥有经验丰富的婚姻家庭领域律师团队,随时为客户提供证据收集、离婚案卷准备及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咨询服务。请拨打热线0987140772或发送邮件至info@mtpartners.vn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具体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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