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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销售”匿名时代”终结:越南《电子商务法》2025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06-07-26 MTParners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卖家必须通过VNeID进行身份核验;直播带货与联盟营销正式纳入法律监管框架。

自2026年7月1日起,第122/2025/QH15号《电子商务法》——越南首部全面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法律——正式生效。凡在越南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的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均须在开设店铺前完成身份核验;平台经营者须负责管控假冒商品并公开展示算法的主要标准。企业仅有至2027年6月30日的过渡期以全面满足新要求。

“三无”店铺时代终结:卖家开店前必须完成实名认证

根据《电子商务法》2025第21条,在中介电子商务平台及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社交网络上的卖家,必须向平台经营者提供信息以完成身份核验,方可获准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还须提供名称、经营地点,并依照专门法律规定公开其服务信息及产品、商品质量信息。

该法最具科技色彩的一点,是卖家身份识别通过国家电子身份识别与认证系统(VNeID)进行。核验须经电子身份主体同意——通过VNeID应用程序确认、发送至本人实名手机号的短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换言之,自2026年7月1日起,”三无”店铺——无名称、无地址、无责任——将在合法电子商务平台上无处容身。

直播带货与联盟营销正式纳入法律框架

直播带货首次被立法规范。根据第24条,直播销售人员须向平台经营者提供信息以完成身份核验。值得注意的是,第23条规定,在直播开始前,卖家必须向直播人员完整提供证明满足有条件经营行业投资经营条件的文件,以及依法证明产品、商品质量的文件。

联盟营销人员(affiliate)同样不能置身事外:第26条要求在开展联盟营销前完成身份核验。这对未经核实商品来源和质量便进行推广的KOL、KOC及联盟营销网络而言,是一个明确的警示。

平台经营者:从”中介市场”变为”守门人”

《电子商务法》2025第15条为平台经营者设定了一系列新责任:完整、准确地公布第11条要求的信息(平台经营者信息、隐私政策、各方权利义务、投诉处理方式);通过电子商务活动管理系统定期在线报告;检查、审查并及时下架违法商品;尤其是——当平台使用算法限制或优先展示商品、服务时,须公开算法的主要标准。

同时,第6条严禁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提供便利:违禁品、假冒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走私商品以及来源不明的商品。

严厉处罚与至2027年6月30日的过渡期

根据第39条,视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组织和个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平台被封锁访问、暂停交易功能;违规内容被删除、违规账户被终止;被责令补救并赔偿损失;若有犯罪迹象,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过渡条款,第41条允许在2026年7月1日前已确认备案、注册的电子商务网站和应用程序,按原备案内容继续运营至2027年6月30日。此后,所有平台必须全面遵守新规定。

实际影响

对数以百万计的网络卖家而言,身份核验意味着合规成本上升,但市场信任度也随之提高:消费者清楚知道自己在向谁购买、向谁投诉。对正规生产商和授权经销商而言,这是清除假冒伪劣商品不正当竞争的机会。相反,无证照的社交媒体”打游击”式销售和直播带货将面临直接的法律风险。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已开始要求卖家完成VNeID实名认证——行动迟缓的企业可能被封锁店铺。

对企业的建议

第一,全面梳理各平台店铺:完成VNeID身份核验,准确更新企业名称、经营地点和商品信息。第二,在组织直播带货前,规范产品法律文件——有条件经营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质量公告文件。第三,审查与KOL、KOC及联盟营销伙伴的合同,补充身份核验和信息提供责任条款。第四,关注即将颁布的实施细则(议定、通知),及时更新报告和数据留存义务。

MT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MT和伙伴律师事务所)拥有在企业法与电子商务法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愿协助客户进行合规审查、建立合法的线上销售流程并处理相关法律问题。请致电热线 0987140772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mtpartners.vn 获取咨询。

(*)本文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具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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